•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海南出台国内首个地方性游艇产业法规 鼓励多种融资模式参与游艇基建

2022-04-01 09: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国内第一个地方性游艇产业相关法规,”全国游艇发展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海之蓝游艇董事长庄少荣向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本次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最重要的创新是,游艇管理中有不少重大的突破,为国内首次,条例中明确管理部门必须制订游艇规划及产业促进措施。

  3月30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有关负责人还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首次向外界透露,鉴于游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平滑财政支出,“我们鼓励可通过PPP、特许经营、专项债等多种合规投融资模式,以吸引更多的资本参与游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游艇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及效率。”

  打造营商环境

  大家去海南玩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玩游艇的人越来越多了?海南确实已经成为我国游艇产业发展最具活力的省份。

  海南交通运输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2月底,海南省已建成运营13个游艇码头,2289个泊位。全省登记游艇有效保有量1180艘,同比增长64.80%,约占全国的18%。持有游艇驾驶证的操作人员5521人,新增量同比增长46.86%。全省现有游艇俱乐部及相关企业约755家,同比增长72.20%,涵盖制造、维修保养、培训、销售、金融保险、运营服务等产业,产业链条基本完善。2021年接待出海游客超100万人次,同比增长49.8%。游艇租赁消费保持高速增长。

  海南将游艇产业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突破口,希望借游艇经济来带动新兴旅游方式和海洋经济的发展。为此,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海南的相关规划,一再为游艇产业发展吹风和松绑。比如2020年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中多次提及游艇,尤其是明确岛内进口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全免政策。倘若是购买含税价在1400万元的游艇,得益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游艇购置可减免38%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能节省税费近400万元。

  不过,与世界其他自由贸易港相比,海南游艇产业发展仍存在不少痛点,亟需加强制度供给,促进产业发展。在帮助游艇购入节约税费外,海南还需要营造适合游艇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因此,《条例》是国内第一部针对游艇产业的地方性立法,也是海南省第一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主要出发点的创制性立法,希望打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的游艇产业发展营商环境。

  “游艇管理中有不少重大的突破,为国内首次。”庄少荣多次参与《条例》调研,他向记者指出,条例中明确管理部门必须制订游艇规划及产业促进措施。

  按照《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游艇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建立游艇统一执法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游艇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并创新监管模式促进监管服务一体化。明确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全省游艇综合服务“单一窗口”,促进游艇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动游艇监管服务一体化。

  与此同时,《条例》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多项制度创新。比如放宽游艇登记主体范围。规定除了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外,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许可证的境外人员所有的游艇也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办理登记,同时放宽进口游艇船龄限制。规定从境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且拟申请办理登记的游艇,船龄可以放宽至五年。

  庄少荣向记者解释道,进口游艇之前的规定是1年船龄,现在放开船龄到5年,使得可以享受海南免税政策的游艇范围更多,包括5年内未销售的新艇和5年内已经登记使用的二手游艇将有机会进入海南,降低用户购买游艇的门槛,特别是小型游艇将可以惠及更多用户。

  另外,也放宽游艇核定的乘员定额数至29人。庄少荣解释称,承载人员从12人增加到29人,对于大中型游艇可以提高使用率,有利于增加每次出海游玩的人数,在游艇租赁方面可以降低运营成本,这种突破一方面可降低用户购买使用游艇的成本,一方面增加游艇的使用效率,对于游艇市场非常有利。“当然,放开游艇承载人数不会以降低使用安全做代价,游艇的实际荷载人数必须经过船舶检验部门依据相关安全技术标准核对,而不仅仅以大小或是空间来定。”庄少荣补充道。

  此前鸿洲集团董事长王大富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很多游艇业主在国内水域航行,无论开多远,傍晚6点前得赶回码头,不允许夜航。他认为国内对游艇的管控太多太严,整体环境对游艇在国内的普及和发展并不利,迫使不少富豪在国外买船并将游艇留在国外使用,并不愿意带回国内消费。

  记者注意到,“条例”针对游艇夜航也有了回应。也就是说具备夜航条件的游艇,可在符合条件的水域内开展夜航活动,同时,游艇所有人、游艇俱乐部及游艇租赁业务经营人要具备夜间救援保障能力。这一条无疑将大大提升海南游艇产业的运营能力和吸引力。

  庄少荣提示道,在游艇适航证上可以看到是否允许夜航,拥有夜航条件的游艇可以夜航,但必须遵守相关的海事管理规定,游艇出海不管是夜航还是其他时间,都必须遵守海事等报备要求。

  鼓励多种投融资模式

  记者注意到,《条例》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多角度支持和鼓励游艇产业创新式发展。

  一方面是强化规划顶层设计,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全省游艇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编制游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围绕游艇产业全链条的各个环节,从资金支持、研发设计制造、消费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教育、科技创新、交易服务、会展招商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支持和促进措施,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游艇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可算是给产业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但必须指出的是,其建设资金成本所需甚多,财政资金能否投入到位?

  “若是真的发展中小型游艇和帆船,则现有的游艇泊位远远不足,且公共泊位严重欠缺。”广州德立游艇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洪辉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国内游艇发展的瓶颈就在公共码头。毕竟,中小游艇和帆船的消费者,支付不起每年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养护成本,国外大量游艇玩家将自己的船放在公共码头,停泊费和养护成本都比俱乐部要便宜很多。可国内恰恰缺乏公共码头,才让游艇成为富人的消费。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海南拥有游艇650艘,游艇泊位1900个。四年后的今天,海南游艇数量翻了近一倍,泊位仅增加300多个,到2289个。总量依旧是严重不足,需要寄望政府或者打开资金通道,投资公共码头。此前有企业家曾建言海南或可采用BOT等模式促进公共码头的投资。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有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为系统解决游艇产业公共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条例》明确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游艇码头、下水坡道、系泊锚地、避风港、陆上干仓、燃料补给、维修保养、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游艇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鉴于游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平滑财政支出,我们鼓励可通过PPP、特许经营、专项债等多种合规投融资模式,以吸引更多的资本参与游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游艇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及效率。”该负责人独家回应道。

  庄少荣也表示,目前国内的大型公共码头仅只有海口游艇公共码头,非常大型,投资不少。从现在的地价建设成本看,游艇码头单独盈利比较困难,如果政府善用土地等资源,灵活使用,完全可以用各种方式吸引投资,包括BOT或是PPP。

  “游艇产业带来的产业价值与房地产完全不同,这需要看地方政府的智慧和魄力,”庄少荣认为,游艇码头投资既不能完全用房地产模式,也没有必要排除房地产企业,未来游艇+旅游等投资方式应该是游艇码头投资的一种趋势。他建议政府可以采取先投入后设定退出的模式,“游艇产业带来的经济价值和就业机会是长期而稳定的。”

  “海南游艇产业促进条例对于游艇产业的利好是全方面的,对于整个产业的业态非常有利,市场大,所有业态都得利。”庄少荣表示乐于见到条例促进海南游艇产业的发展,希望以此也促进其他省份的游艇产业发展。

  他还欣喜地告诉记者,《条例》已有不少突破,满足业界多年的很多诉求,如今业界更多关心的是,今年7月条例能否完全落地执行,各地有关部门能否按条例要求落实措施,不打折扣的执行。庄少荣认为,游艇行业也应该遵守条例规定,遵守相关法规,共同维护游艇产业健康发现的环境,条例通过实施后,才能真正的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接下来如何细化各种措施各种管理将是业界最为关注的。


编辑:潘沈思   责任编辑:骆田子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