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银保监会就“3·21”东航MU5735坠毁事故通报保险业的理赔情况。
截至3月29日,财产保险方面,承保飞机机身的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合计向东方航空公司预付保险赔款1.16亿元。其中首席承保方人保财险于3月23日先行向东方航空公司预付保险赔款5000万元。人身保险方面,目前已有11家公司向遇难人员家属支付14笔赔款,金额合计1485万元。
“在空难这样的大型灾难事故发生时,尽管事故责任还未查清楚,具体理赔金额也尚待确定,但保险公司往往会先行预付赔款,这在国际国内都是有先例的。”江泰保险经纪财产险技术部总经理杨玲告诉记者,这些预付款优先用于赔付给遇难者家庭、事故现场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据其介绍,东航投保的“飞机保险”——“中国民航联合保险机队航空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及承运货物责任险。“旅客法定责任险就是对包括机组人员、乘客在内的所有机上人员的伤亡的赔偿。”杨玲说道。
根据民航总局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在MU5735坠毁事故发生后,事实上已有不少声音在呼吁提高限额标准。
“这里的限额可以理解为航空公司法定要赔偿的金额,但从空难的赔偿实践来看,要结合经济发展,考虑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往往都会突破40万。”杨玲说道,在2010年的伊春空难中,旅客法定责任险的赔付金额就增加到近60万元。她认为,随着预付款到位,对遇难者家庭的赔付也将很快启动,以告慰逝者,安慰亲人,赔偿金额可能会成为中国民航空难赔偿的最高额。
银保监会的督办,让此次事故的理赔更加快速。据了解,事故发生后,银保监会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指导,次日印发《关于做好东航客机坠毁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行业主动排查承保客户信息,充分尊重家属意愿,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同时严禁借机炒作。当天,银保监会指导飞机机身主要承保公司人保财险做好预付赔款相关工作。目前,相关保险公司都已做好赔付准备工作,在合同责任范围内,应赔尽赔快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