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潘沈思)为进一步提升自贸区内企业对广州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的理解,加强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南沙企业跨境业务高质量发展,3月30日上午,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南沙开发区金融局”)指导下,招商银行南沙分行、广州南沙国际金融创新协会在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35楼会议室联合举办第二场试点政策宣讲会之跨境业务数字化服务分享会,致力于为大湾区有跨境业务的企业提供便利化支持与服务。
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局长廖晓生、副局长陈婉清、广州南沙国际金融创新协会、招商银行南沙分行等相关人员到场出席,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邀请了广州、深圳、上海三地行业专家为广东省200多家跨境贸易、物流运输、供应链、科技企业,超300人次进行政策解读和案例分享。
会上,廖晓生局长表示,南沙是广东省唯一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国际贸易、跨境电商、飞机融资租赁、汽车保税展示、文化艺术品保税展示等业态蓬勃发展,2021年外贸进出口总值2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跨境电商进出口超300亿元,南沙港是华南最大单体港区、全国内贸集装箱第一大枢纽港,培育本土物流供应商超20家,集聚16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南沙成为全国首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目前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借用外债、扩大资本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提高企业境外放款规模等4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共计8项业务落地,合计办理试点业务249笔,交易金额6.58亿美元;已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备案银行7家,认定优质企业32家。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国际部主管顾文岩先生从银行服务实体的角度结合实际案例,介绍了跨境贸易投资试点政策优势。一是放宽南沙自贸区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的额度限制,允许南沙自贸区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不受2倍净资产限制。二是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QDLP可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境外大宗商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范围扩大了。三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举措的五项措施,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和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等。
上述政策针对不同行业特性精准施策,为各行业提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便利。以招商银行某高新科技企业客户为例,该企业处在技术研发“烧钱”的阶段,研发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境外控股公司的资金。一般来说,企业可通过资本金增资或借入外债额度形式引入境外资金,而境内企业借入外债额度是企业净资产的两倍,但该企业净资产为负数,因此南沙新政允许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自主借用外债,不受2倍净资产限制,给予了企业很大的便利度。
宣讲会线上问答环节中,企业结合自身业务需求踊跃提问。如某企业咨询南沙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根据实需自主借用外债,借用外债是指向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还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招商银行对该问题进行了解释,企业可以按商业原则确定债权人,债权人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类的一般企业。
南沙在“1+1+10”产业政策基础上,陆续推出了科技创新十条措施、南沙独角兽“黄金牧场”九条专项政策等,进一步优化构建产业政策体系。下一步,南沙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促进试点政策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在南沙实施,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