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外发布并正式施行,12项扶持政策和一个说明构成一个“大礼包”,明确了各项扶持措施细则和扶持资金额度。这个《办法》出台,将成为宾县今年招商引资的“新磁石”。
据了解,宾县《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发布的扶持政策包括用地扶持、固定资产投资扶持、重大项目扶持、外资项目扶持、原有企业扶持、进出口贸易扶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扶持、引进人才奖励、科技创新扶持、盘活存量企业扶持、总部经济扶持、争取政策扶持等多项措施。
在用地扶持方面,《办法》中提出,对列入黑龙江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85%执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办法》中还提到,对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扶持。新建工业项目(不含矿产、风能、水能、光能开发利用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达到2000万元(不含土地款)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3%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列入该县鼓励投资产业项目清单的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亿元(含)—3亿元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5%给予扶持;固定资产实际投资3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7%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新建符合宾县鼓励投资产业项目清单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达到2000万元(不含土地款)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在科技创新扶持方面,《方法》中明确提到,领办、创办产业孵化器、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及专项产业园区的企业,厂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引入科技类企业10户以上的,在享受省市相关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奖励;晋升为市、省、国家级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省市相关政策基础上,每户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此外,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及纳税额度较大的总部经济项目,由县开放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给予更优惠的扶持政策。
与此同时,宾县推出了《委托招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受委托招商机构(法人)激励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委托招商活动的经费补助,引进的项目必须是县域外到宾县投资的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绩效激励标准分别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5‰、2‰予以奖励,单一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自然人的绩效激励原则必须是引荐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项目,奖励标准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4‰给予奖励,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项目,获得项目投产的激励外,再给予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的一次性激励,①项目投资方为上一年度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②国家级行业排名前5位的行业领军企业;③当年到位资金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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