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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日本经济活力的根源”,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浅冈孝充提高语调说。
浅冈孝充领事是在<中小企业发展与中日经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10月20日,中日政府官员、金融机构、中介机构、长三角和日本中小企业家约百人共聚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探讨中日中小企业合作和投资问题。
中小企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2007年1月25日安倍内阁会议制定<日本经济发展战略>,明确指出中小企业是日本经济活力的根源。
“尽管现在安倍政府过渡到福田政府,但这一基本方针保持不变。”浅冈孝充领事表示,他来上海工作不久,此前在日本财政部工作。
中小企业:日本竞争力
日本税收制度规定,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普通法人为大法人,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法人为中小法人。
由于中小企业在整个日本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日本一直对中小企业多方呵护。
日本税法规定,中小法人每年收入的800万日元以下部分可以享受22%的减轻税率,比原则上的税率30%低8%。
而在课所得税时,对于原则上不计入支出金额的应酬费,对中小法人也网开一面,日本有关税法规定,中小法人每年400万日元以下的应酬支出额,最高90%部分可以计入支出金额中,从而减少中小企业负担。
此外,中小企业在采购一定数量的器械的情况下,享有“设备投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购买器械价格的7%的税额将被免除,或者可以获得购买价格的30%的金额的返还;如果亏损中包括了研发费用,相关研究费用的一定金额可以从公司年度法人应税额中扣除。
在这些政策扶持下,中小企业数量已经占企业数量99%,解决了日本就业的70%以上,产出占GDP的53%,中小企业在日本国民经济中具有战略地位。
尽管有这些扶持,但根据日本工商调查机构的统计数字,2005年1~12月,破产的中小企业总数为6191家,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2006年仅1~11月,破产中小企业总数也达到了6660家。而破产企业数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企业缺乏投资者对其进行财务支持。
正由于此,2006年7月7日日本内阁会议把“搞活地区、中小企业(地区灵活性战略)“作为强化日本发展和竞争力的行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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