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东莞海事局四名执法人员登上停泊于东莞港5、6号泊位的2万吨级多用途船“齐合11”轮,经过两小时详细检查后,向该船舶正式签发国内首份海事劳工检查电子报告。
以往海事部门对船舶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形容为对船舶进行“常规体检”,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病灶”,防止船舶“带病”运营。
与此不同,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更多的是对船舶进行“深度扫描”,主要是督促船东全面落实改善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主体责任,满足船员日益增长的各方面需求,促进体面工作,从而避免或消除隐藏在内的人为因素对船舶营运安全带来负面影响,防患于未然。
东莞海事局历时两小时的检查中,除常规登上船舶驾驶台和深入高温的机舱内部,执法人员还查看船员休息舱室、卫生间、厨房餐厅、洗衣房、健身房、医务室等,采取文书检查、现场巡查、翻阅记录和访谈船员等多种方式,对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检查过程中通过海事监管指挥APP实时上传检查数据、图片等,并在检查结束时完成电子报告的签发,直接生成二维码发给船长,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船舶行政负担。
“这标志着我国海事主管机关面向国内航行海船开展的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广东海事局介绍,国内海船船员从此将与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享受相同的工作和生活标准,“这也是广东海事部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广大船员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
广东海事局介绍,被誉为“全球海员权利法案”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已于2016年11月12日对我国正式生效。作为公约97个缔约国之一,我国应公约要求完善国内立法并全面有效执行,所有适用的国内海船都应当接受三年一次的定期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实施检查。
作为保障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的“关键工作者”,船员是建设海洋强国的主力军,疫情以来,160多万中国船员克服困难、坚守岗位,劈波斩浪,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石油、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为全球抗击疫情作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海事部门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海事为目标,综合施策强化船员服务举措,发挥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保障船员合法权益,船员职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同时,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该法新增海事劳工证书许可、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首次将船员权益保障写入国内法律,更有效地维护船员权益。
“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启动实施,无疑将对进一步改善船员职业待遇,实现船员体面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广东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张子俊
【通讯员】 王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