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的新动向,广州正在研究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广州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今年4月已经出炉,但该政策的制定仍然面临五大难题,诸如怎样制定合理的经适房补贴标准,如何避免可能推高市场房价等,还将要听取市民、专家和媒体的意见进一步论证。
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当前的境遇,各路讨论已经很多。作为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层级之一,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象,是那些既买不起市场上的商品房,又不符合政府廉租房适用标准的市民群体,着眼的是住房问题上的“夹心层”。然而,由于过去经济适用房所遭遇的权力寻租、资源浪费、监管失效等难题,几乎虚耗政策初衷,引发了普遍的社会质疑。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
广州此次研究论证经济适用房货币补帖政策,所处背景正是经济适用房政策备受诟病之时。按照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设计,低收入家庭可以住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限价房,高收入家庭则购买商品房。广州正在讨论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改变了以往住房实物分配的做法,使经济适用房政策对象获得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但是,不能不说,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仍然是旧有政策思路上的推进,并未根本解决之前经济适用房政策过程中的诸多弊病。与这种政策调整相比,经济适用房政策更应从根本上检讨其在住房保障问题上的实质效用。从实物补贴到货币补贴转变,是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政策的方式调整,但如何准确标定政策对象,如何动态监管房屋交易,如何避免权力寻租,这些积弊并不能在新的政策调整中祛除。
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思路,应该始终因应解决公众居住条件的实质问题,从而尽量剥离诸如产权等因素带来的政策效益流失。事实上,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以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等,这些围绕产权生发的利益监管与寻租空间,极大地消耗政策效果,影响了社会公平。如果不赋予经济适用房以产权,而以政府公共名义持有,再严格审查政策对象的收入水平,围绕经济适用房而生的权势者寻租,完全可以得到遏止。
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虽然结束了实物配售带来的直接产权问题,但依然存在政策适用对象的筛选难题。而这一直接影响经济适用房政策公平性的环节,难以在货币补贴的新形式下得到纠偏,真正需要政府出手解决住房问题的人,很可能会重新流失在这种扭曲的筛选过程中。因此,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核准机制,应该以收入透明的信息体系配套建立。在尚未建立起经济适用房政策对象的进入机制的前提下,货币补贴政策只会令保障性住房福利的流失更趋隐蔽。
事实上,任何福利政策只有真正施行于政策设计的原初对象时,才会产生完整的政策效果。经济适用房政策备受批评的一点,就是其一直未能准确甄别其政策对象,真正享受到这一政策照顾的人群,一直是面目模糊的社会存在。从目前社会中工薪阶层税收负担最重,以及进城农民工不纳入统计这两个现状可知,社会阶层中贫穷和富有这哑铃的两端,事实上都无法纳入到收入计算体系中来。政府当前事实上既无法有效识别真正有政策需要的穷人,也无法真正察识那些拥有灰色收入的富人,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福利政策,其实际效果也就变得相当可疑。
因此,以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的讨论为契机,有必要重新回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上来。在“居者有其屋”的政策理念下,应该放弃经济适用房这种非驴非马的政策存在,转而在政府建设廉租房的保障方向上,打通保障性住房的各类层级,建立统一的收入审核体制,从而减少行政成本,压缩寻租空间,动态调控政策群体的条件变动和福利调整。在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换上新“马甲”的时候,这些显然是政府更应该思考解决的深层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