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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买卖奥运纪念钞属违法行为

2008-07-10 09:02:18

 2008-07-10 08:02:23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481 条 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中国集币在线首席执行官殷敏表示,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正面。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钞图案背面。

市民从银行换取奥运纪念纸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钱币》报总编、中国集币在线首席执行官殷敏表示,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

从第一张纪念钞发行以来,我国并未追究这种交易。“不追究不代表不违法,如果有关部门真想追究的话,买卖纪念钞就是触犯了法律。”殷敏表示。据《南方都市报》 (编辑:方方 )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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