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花是广州一家餐馆的服务员,今年她的月工资是800元,虽然比去年提高了100元,但她仍然感到很郁闷。因为七扣八扣,一月算下来拿到手才500多元。她说,现在什么都涨,这些钱越来越不经用了!
其实张小花不是个例。来自省劳动保障厅的消息称,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以来,对工资增长乏力的投诉成为热点中的热点。不少人反映许多企业主找各种借口扣工资,而物价的上涨让他们感到实际收入还不如去年。对此,一些企业主却说,现在生产成本一个劲地涨、企业利润下降,我拿什么钱来涨工资?
涨工资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在通胀背景下,如何解决工资增长乏力的问题?
广东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推广工资以12%逐年递增的方案。为了实现目标,有专家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有人预期最理想的发展前景是建立挂钩物价的模式。条条大路通罗马,但哪一条路是解决通胀背景下工资上涨问题的理想途径?本报今日以专题报道的方式,对这一大家关注的问题展开深度分析。

◎现状
江浙地区工资比广东多一倍
东莞一家名叫兴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十多个工人向劳动部门投诉,在今年订单增加的情况下,工厂反而减少了300多人,造成劳动强度大大加强。以前有工间休息,现在取消了,以前中午可以休息半小时,但现在吃完饭得赶紧上班,不然定额做不完,要扣工资。即使这样超劳动强度地干活,他们也只拿到最低工资,虽然最低工资比去年提高了,但与增加的劳动强度相比,实际收入却是下降的。他们希望劳动部门要求老板提高工资。记者随当地劳动部门到该厂调查时,企业主却振振有辞地说,各种成本都在上涨,如果涨工资的话,就得关门。
东莞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蔡长乐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东莞普遍存在,因为劳动部门对最低工资查得很严,何况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招不到人的,原材料、水、电成本是硬上涨,而劳动力上涨是软上涨,因此只有靠减人工,增强劳动强度来降低成本。
对于提高收入,广州天河北高级写字楼的“白领”们也不抱太大的期望。一家大型广告策划企业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李露告诉记者,今年广告业务没有大幅增加,老板不减我的工资就谢天谢地了。
说起工资,即使是最让人羡慕的公务员,也连连叫苦。一位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的处级干部把他的工资条给记者看,上面各种补贴加起来也才3000多元。他说,广东省级公务员已经是五年没有涨工资了,前些日子去江浙调研,发现同样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是自己的一倍还多。他感到困惑:广东的经济这些年都在快速增长的呀,日子怎么过得越来越紧?
广东省社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福群说,经济增长,老百姓的收入未必就能同步增长。从近5年的情况来看,广东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是偏低的。广东经济总量2007年突破了3万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同期财政总收入也增加了2.77倍。而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只增加了58.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43.8%。广东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83年的60%,一路下降到2006年的38.7%。广东居民收入的增幅不仅明显低于上海和江浙等地,而且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民生物资一片涨声中,货币购买力缩水,有的普通职工生活水平不仅未提高,反而下降了。
◎难解之结
“工资倍增计划”与还利于民
“劳动者工资待遇过低,省委、省政府去年就打算着手调整,工资倍增计划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说。今年年初,他就宣布广州将着力建立健全劳动报酬的公平合理分配的制度,实行“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起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
确保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长12%以上
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处长陈斯毅说,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稳步提高,是这三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同时他也认为,实现工资倍增计划,是一个有一定难度的目标,需要长期奋斗。
“工资每年增加12%?有没有搞错?工厂的利润今年就下降了20%,我们拿什么钱来加这么多的工资?”当记者与广州番禺一家塑料制品厂的老板说起广州工资倍增计划,他反应是很吃惊的。记者采访了不少企业主,他们大多数认为如果实行工资倍增会让他们吃不消。
据了解,自2004年出现全国性的民工荒以来,大量使用农民工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资大幅度上升。以珠三角为例,2007年深圳、东莞的最低工资比2005年上升了33%-53%,绝对数额增加了200-240元。有学者担心,如果劳动力成本再上升,还有多少企业能够挺过去?他们认为在目前经济形势下工资倍增难度很大。
对此,陈斯毅处长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企业投资总是想多赚钱,过去的高额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压低了劳动力成本来实现的,现在原材料等因素涨价才是企业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与长三角比我们人工成本仍然很低,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每年增长12%,大多数企业都做得到。如果它做不到,这样的企业应该转移到内地去。工资倍增计划的第一步是还利于民,就是把过去应该得到的从工资中体现出来。
对于广东公务员工资普遍偏低,他认为是整个社会收入差距不能拉得过大,企事业不涨工资,即使是广东财力充裕,公务员也没有理由单独涨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企业反映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计算,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了61%。劳动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企业感到了压力,因此都不愿意加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