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财经频道

首页  国内  国际  广东  产业  企业  理财  证券  金融  民营  粤企  保险  外汇  曝光  深度  时评  人物

您的位置: 财经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860元

2008-02-19 16:22:28

记者今早(19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详见下表),从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每个类别增长率超过10%,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

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通知》在要求各市原则上统一执行省确定标准(深圳市按《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的基础上,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明确不得下调标准。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广东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9月1日,标准为一类780元/月,二类690元/月,三类600元/月,四类500元/月,五类450元/月。

另据了解,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透露,广东力争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 86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94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3元/小时 广州

二类 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4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6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8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58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3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 53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0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1元/小时 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县(县级市)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马汉青) (编辑:方方)

来源: 羊城晚报网络版 
百万图铃,尽在其中!
南方商城免费开店!
要闻,一览天下大事!
大量新书热卖!!!
网上广东五彩缤纷!
网上广东网上咨询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南方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南方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理财百宝箱
· 个人贷款 个人存款计算器
· 国债收益 国债买卖计算器
· 股票买卖 基金买卖计算器
· 外币兑换 外币买卖计算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365853
联系人: 方坚锐
c